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不合理

关于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不合理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公司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并且劳动者辞职时服务期未满的,则公司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或者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辞职时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要求赔偿也是合理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劳动者辞职时单位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